经营不善裁员,要不要提前30天通知?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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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公司最近因为经营不善出现困难,公司决定进行经济性裁员。那么,公司裁员需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呢?
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满20人但占总人数1/10以上的;企业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提前30天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是法定程序,企业不得以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替代。企业听取工会和员工意见后,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方可实施经济性裁员。注意,报告不是批准,仅仅是备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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