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政动向>常见问题

​企业约定擅自离职的违约金是否有效?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6-02
公司管理  招聘信息 人才市场信息  工作招聘 代招聘 猎头 RPO业务

某公司为留住优秀员工在劳动合同上加上约定,在一定时限内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对方违约金那么,该公司约定的这个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其他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不得加重劳动者需承担的义务,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也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该违约金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如有需要劳协咨询,欢迎联系荣骆顾问:40080-18184或微信13928881284(微信同号)

上一篇:商标续展有哪一些常见的问题?
下一篇:发现学历造假,公司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客服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 2023-2099 JBLG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粤ICP备18112475号特别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电话咨询:400-801-8184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