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报得抓紧!这些有关年报常见问题的解答要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4-26
一、我开的是卖菜的小门市,是不是不用年报了?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凡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二、登录系统时,提示密码错误、无法登录怎么办?
今年首次填报年报的,登录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后,为保障市场主体登录密码安全,系统会强制要求修改密码,请修改密码后妥善保管。
三、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名称显示为***,我应该怎样登录系统填报年报?
录入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为确认年报信息为“已公示”状态,请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企业年报信息”栏目,页面如显示“2021年度报告”和“公示日期”,即可确认“2021年度报告”已报送公示成功。
六、新成立的企业“存续状态”如何填写?
选填“开业/正常经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正常经营”。
八、分公司“从业人员”如何填写?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从业人员如果由总公司统一填报,分公司“从业人员”这一项选填“0”;如果是各自填报,按实际从业人员情况各自填写人数。
企业在补报了以往年度年报后,方可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比如,企业未报送公示2020年度年报,在2021年度年报报送时限内(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在公示系统上补报2020年度年报后,才能报送2021年度年报。